江蘇省關于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遠程監管工作的通知(有效)逐步實現對企業藥品、醫療器械購、銷、存等情況的實時監控。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切實加強對開展藥品流通領域計算機遠程監管工作的領導,本著高效、快捷、實用的原則,指定專人、成立相應的組織,負責轄區內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遠程監管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各省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相應的數據中心,并配備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網絡服務器、防火墻等硬件設備。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配備專用的計算機、視頻攝像頭、錄音、錄像、照相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