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療器械注冊質量體系核查自接收注冊申請人符合要求的申報資料起30個工作日完成現場核查: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50號)
2.《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4號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一條)
3.《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5號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
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公告》( 2014年第64號)
5.《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附錄無菌醫療器械的公告》( 2015年第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