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長畢井泉 2017年1月25日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控制存在··· 2023-09-26 法規 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