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包括體外診斷試劑)補辦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
第六十六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及其附件遺失、損毀的,注冊人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原發證機關核實后予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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