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29 人氣:444 作者:
各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結算政策,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結算與集采藥品醫?;鹬苯咏Y算、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藥款統一結算等政策銜接,提升基層藥品供應保障能力,現就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結算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采購主體與結算主體相一致的原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結算主要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一)國家和省級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實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鶎俞t療衛生機構獨立采購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審核確認直接結算數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統一采購的,由負責藥品采購的醫共體牽頭單位審核確認直接結算數據;
(二)非國家和省級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以下簡稱非集采藥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23年12月1日之后獨立采購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直接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統一采購的,由負責藥品采購的醫共體牽頭單位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
二、醫?;鹬苯咏Y算通過藥械結算監管平臺進行,若出現應付給醫療機構的醫?;鸾Y算款不足以抵扣支付藥款的情況,醫療機構應在收到醫保經辦機構收款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繳納至醫保經辦機構結算賬戶。實行自行結算的藥品貨款,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按雙方協議約定支付。
三、各地醫保、衛生健康、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對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23年12月1日前采購且未按規定及時上繳的藥款,要督導制定明確的還款計劃,一院一檔,經縣級結算賬戶分期分批上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