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30 人氣:400 作者:
自治區本級各定點零售藥店:
為加強和規范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本級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以下簡稱《醫保服務協議》)和《關于開展自治區本級2022年度定點零售藥店履行協議情況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中心采取網格化互查、復查和第三方檢查的方式,對自治區本級1736家定點零售藥店2022年度履行協議和執行醫保政策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情況
重點對定點零售藥店串換藥品、超量供藥、超范圍供藥、無處方供藥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一)總體情況
定點零售藥店能夠嚴格執行醫保政策,履行服務協議,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購藥服務。一是嚴格按照《醫保服務協議》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咨詢、醫保藥品銷售、醫保費用結算等服務;二是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處方藥購藥登記制度,并設立投訴箱和醫保宣傳欄;三是工作人員熟悉門診統籌、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用藥等醫保相關政策;四是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用藥定點藥店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就醫購藥檔案、個人臺賬和臺賬、報表裝訂規范,超劑量供藥和超范圍供藥現象明顯減少。?
(二)存在問題
定點零售藥店醫保服務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個別定點零售藥店對醫保工作不夠重視,未建立內部管理制度,醫保政策不熟悉,醫保制度落實不到位;二是未設立醫保政策宣傳欄,或內容未及時更新;三是存在串換藥品等違規行為;四是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定點藥店內部制度不健全,超量供藥、超范圍供藥;五是部分藥店存在無處方供藥,無處方銷售登記記錄,藥品處方或銷售記錄無藥師審核簽字等情況。
二、考核結果
(一)合格定點零售藥店(1732家)
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定點零售藥店(4家)
內蒙古博鈺大藥房有限公司、內蒙古益清堂醫藥有限公司、內蒙古統領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神康店、內蒙古好藥師萱芝醫藥有限公司。
三、處理意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本級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及定點零售藥店年度綜合評分結果,對4家綜合評分不合格、2家目錄外串換違規及26家已停止營業的定點零售藥店,給予解除《醫保服務協議》、一年內不得申報定點的處理。
(一)考核不合格(4家)
內蒙古博鈺大藥房有限公司、內蒙古益清堂醫藥有限公司、內蒙古統領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神康店、內蒙古好藥師萱芝醫藥有限公司。
(二)目錄外串換(2家)
呼和浩特市國圣大藥房有限公司、內蒙古仁和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十九店。
(三)停止營業(26家)
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七十二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十二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十五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一百八十二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一百八十一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九十九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六十八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三十六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一百四十八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五十三店、內蒙古惠豐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零四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十一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十一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三十三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八十三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店、內蒙古惠豐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五店、內蒙古塞北諾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五店、呼和浩特市京遠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蒙肽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三十四分店、內蒙古望陽紅醫藥有限公司、內蒙古蒙肽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十五分店、內蒙古富利大藥房有限公司、回民區大溪地輕松大藥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定點零售藥店要根據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并進行整改。
(二)嚴格履行協議,加強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堅決杜絕串換藥品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門診特殊慢性病、門診特殊用藥定點零售藥店要做到及時更新藥品目錄,嚴格按政策規定供藥,認真落實工作職責。
(四)加強政策學習和宣傳,確保工作人員熟悉政策,向參保群眾做好正向宣傳。
附件:合格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3年12月8日
附件下載1:附件.合格定點零售藥店名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