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11 人氣:91 作者:天之恒
醫療器械注冊證作為產品上市的核心資質,其轉讓問題長期受行業關注。隨著監管政策演進,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轉讓已從法律層面破冰,
但操作需嚴格遵循規范。本文基于權威法規及實踐案例,解析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轉讓的可行性、流程要點及潛在風險。
一、法律突破:注冊證轉讓的合法性確認
2024年8月發布的《醫療器械管理法(草案)》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醫療器械注冊人可以轉讓醫療器械注冊證。
”此條款首次從國家立法層面確立注冊證轉讓的合法性,打破此前只能通過收購公司獲取注冊證的限制。
審批權限劃分: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轉讓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審批,二類由省級藥監局審批,一類醫療器械因風險較低,注冊證仍采用備案制且不允許轉讓。
受讓方資質要求:受讓方需具備保障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性的質量管理體系及風險防控能力,并承諾履行注冊人全生命周期管理義務。
二、操作路徑:轉讓流程與材料要求
1. 轉讓申請流程
協議簽署:轉讓雙方需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所有權轉移、知識產權歸屬、法律責任劃分等核心條款。若受讓方為外資企業,需額外提交外資準入審批文件。
材料提交:
轉讓申請書(載明轉讓理由、受讓方資質、產品清單等);
受讓方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文件(如ISO 13485證書);
原注冊證持有人對受讓方生產能力的評估報告;
法律意見書(針對協議合法性及風險防控措施)。
審查與核查:國家藥監局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可能對受讓方生產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現場核查。
證書變更:獲批后,原注冊證注銷,新證書編號保留“更”字標識,有效期與原證一致。
2. 技術審查要點
產品實質變更判定:若產品技術、工藝、適用范圍未發生實質性變化,可沿用原注冊申報資料;若有變更,需補充提交臨床評價、技術檢測報告等。
案例參考:江蘇省對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轉讓開辟綠色通道,要求受讓方與轉讓方屬同一集團、產品無變化,并采信原注冊資料。三類醫療器械雖無明確綠色通道,但技術評審可借鑒同類邏輯。
三、風險警示:合規紅線與法律后果
1. 非法轉讓的處罰
倒賣、出租注冊證:依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此類行為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注冊證。
未履行變更程序:若轉讓后未及時辦理注冊證變更,監管部門可責令整改或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2. 質量與法律責任繼承
質量追溯:受讓方需繼承原注冊證持有人的質量責任,確保產品持續符合GMP要求。若發生不良事件,受讓方需承擔召回、賠償等義務。
市場銜接風險:受讓方需評估轉讓產品的市場適應性,避免因技術落后或需求變化導致投資失敗。
四、行業影響:市場效率與創新激勵
1. 市場效率提升
成本優化:企業無需通過收購整個公司獲取注冊證,降低并購成本。例如,某創新型企業通過轉讓成熟產品注冊證回籠資金,專注研發新一代技術。
快速上市:受讓方可跳過耗時數年的注冊流程,加速產品商業化。
2. 創新生態構建
分工細化:研發型企業專注技術突破,生產型企業通過受讓注冊證實現規模化制造,形成產業鏈協同。
資本退出機制:注冊證轉讓為投資人提供新退出路徑,例如初創公司可在產品獲批后轉讓注冊證實現收益。
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轉讓制度的實施,是監管科學性與市場效率的平衡之舉。企業需嚴守合規底線,受讓方應審慎評估技術承接能力,轉讓方需履行質量承諾。
未來,隨著配套細則完善,注冊證轉讓有望成為醫療器械行業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工具,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