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逐份加蓋企業公章,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順序裝訂成冊;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注明日期并加蓋企業公章;
3.《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表》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4.《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表》所填寫項目應填寫齊全、準確,填寫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1)“企業名稱”、“住所”與營業執照相同;
(2)“經營場所面積、庫房面積”應符合《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相應經營范圍的要求;
(3)“經營方式”內“批發”、“零售”或“批零兼營”填寫邏輯為三選一,另“為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和經營企業專門提供運輸、貯存服務”可在不選擇其他三種經營方式的情況下單獨勾選;
5.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學歷或者職稱證明(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如不能提供學歷證明應提交書面說明)、任命文件應齊全有效;復印件確認留存,原件退回;
6.庫房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協議應有效;委托貯存的,委托協議應有效,并含有明確雙方質量責任的內容;全部委托貯存的,被委托方提供醫療器械貯存、配送服務范圍應包含委托方經營范圍;
7.同時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進行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進行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時可以免予提交相應資料。
申請與受理1
審查與決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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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證與送達3
是否收費:否
1、是否要先取得《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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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而且《營業執照》上要有醫療器械的經營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