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三方物流專用倉庫貯存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答:應當符合國家《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附錄:專門提供醫療器械運輸貯存服務的企業質量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94號)第26條。
九、第三方物流企業《委托儲運合同》及《質量保證協議》有哪些核心要求?答:企業與委托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應符合法規的基本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委托“貯存、運輸”的內容(僅委托貯存、僅委托運輸、委托貯存和運輸);
4)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示的儲運條件,貯存、運輸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保證及責任約定;
7)不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提供倉庫“掛靠”,委托方一年內未產生實際貯存、運輸業務,第三方物流企業可將情況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申請的經營場所和庫房地址應與本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信息一致,企業申請的經營場所和庫房地址與租賃協議描述不一致,還應當提供由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場地分割證明,由房屋所有人蓋公章。
3)若無法提供《房地產權證》的詳細《房地產登記簿》信息,可提供由“市、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或“區街鎮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房屋的使用性質,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如多次轉租,需提供從產權人到最后使用人所有的租賃關系和協議。
十二、已經許可的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倉庫,是否可以存放非醫療器械?答: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倉庫,專庫專用,存放醫療器械或醫療器械相關產品(醫療器械包裝材料等),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