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26 人氣:260 作者:
歐盟醫療器械協調小組(Medical Device Coordination Group,MDCG)在最近發布新的指導文件(MDCG 2024-10: Clinical Evaluation of Orphan Medical Devices)提出建議:在歐盟范圍內,開發罕見病醫療器械(Orphan Medical Devices)的制造商需要授予額外的監管寬松,以便將他們的產品推向市場,尤其是考慮到MDR設定了更高的準入門檻要求,制造商可能需要更多地依賴上市后研究和非臨床數據來支持這類產品的上市許可申請。(指導文件原文下載地址: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daa1fc59-9d2c-4e82-878e-d6fdf12ecd1a_en?filename=mdcg_2024-10_en.pdf)
新的指導文件詳細說明了罕見病醫療器械的定義和確定這些器械是否已被證明安全有效所需的可能有限的證據。MDCG表示:為了將醫療器械投放市場,所需的臨床證據水平已經被MDR要求提高,包括對某些高風險器械進行上市前臨床試驗需求的增加,以驗證其安全性和臨床性能。這些增加的臨床證據要求對專門用于罕見疾病/條件或罕見病患者群體的特定指標的器械提出了挑戰,這些要求往往只有非罕見疾病/條件能滿足。與MDR合規性相關要求的增加,以及可能出現的那些不可預測財務成本,包括MDR認證過程,都可能使制造商難以將罕見病醫療器械投放到歐盟市場進行銷售,因為這些器械的銷售量太低可能根本無法抵消財務成本。
新的指導文件同時指出,一些制造商可能會同時開發具有罕見病和非罕見病指標的器械,這可能難以在較小的罕見病患病人群中證明其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MDCG強調:這種情況下新的指導文件僅適用于罕見病指標,而不能用于獲取更一般(非罕見病)指標的上市許可授權。將MDR要求應用于罕見病醫療器械需要做到平衡和適宜,確保不會不恰當地阻止這類罕見病醫療器械產品進入市場。有些情況下,可以接受在上市前臨床數據有限的情況下將罕見病醫療器械投放到市場。這對于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患者和公眾來說,適當的公開透明度水平是重要的,這能使得他們了解器械的罕見狀態、相關的臨床數據的限制,以及已經應用的任何相關的認證條件或規定。
要被認定為罕見病醫療器械,制造商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預期治療的指標僅適用于每年在歐盟內最多影響不超過12,000人的條件。如果制造商的產品影響的是一種疾病的亞群體,而這種疾病亞群體每年最多影響不超過12,000人,即使更廣泛的整體疾病指標影響人數超過了12,000人,制造商也可以將其產品列為罕見病醫療器械。在器械預期用于治療、診斷或預防在歐盟內定義的罕見疾病,并且在歐盟內每10,000人中不超過5人患有該疾病,且器械預計每年將用于不超過12,000名此類個體的情況下,可以被接受為流行病學部分標準的充分理由。
在試圖給罕見病醫療器械的制造商一些監管政策的寬松,以便將罕見病醫療器械引進歐盟市場的同時,MDCG也強調,由制造商應該提供他們的產品描述、預期目的和為什么他們的產品應被視為罕見病醫療器械的科學依據。此外,他們的理由應包括關于當前技術水平和可供產品預期診斷或治療的患者群體使用的替代療法的詳細信息。MDCG表示,考慮到招募足夠的臨床試驗受試者的困難,制造商可能難以在上市前收集到足夠的臨床試驗數據。有鑒于此,可能會允許基于有限的上市前數據的罕見病醫療器械進入市場,但制造商必須采取適當的措施,如同意進行市場后臨床隨訪(Post-market Clinical Follow-up,PMCF)研究。必須有足夠的臨床證據來證明預期的臨床效益,并且器械按預期使用要求運行后的安全性水平是可接受的。為了盡快解決上市前臨床證據的限制,必須制定適當的PMCF計劃,以確保適當的市場后臨床數據的收集和生成。非臨床數據也可能在允許罕見病醫療器械上市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尤其是在難以生成臨床試驗數據的情況下。當開發罕見病醫療器械時,應考慮所有來源的非臨床數據。如果非臨床數據提供了大量高質量的證據來支持罕見病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性能以及其預期的臨床效益,這可以減輕所需的上市前臨床數據的要求。
除了提供開發產品過程的證據來證明將罕見病醫療器械引進市場的建議外,該指導文件還包括了關于制造商和公告機構如何從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專家小組那里獲得建議以幫助他們的產品開發的詳細信息。